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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清丰县“政府购岗”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改善公共服务,有效促进就业,根据《清丰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岗位实施办法(试行)》(清政〔2017〕30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第三批“政府购岗”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濮阳市辖户籍;

2、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具备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清丰县以“政府购岗”形式就业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2018年清丰县“政府购岗”计划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86个,详见附件一《2018年清丰县“政府购岗”统计表》。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清丰县“政府购岗”招聘公告》在清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feng.gov.cn)、清丰县电视台、“清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9月26日至9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清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人民路与106国道交叉口东北角)。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各种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由本人填写《2018年清丰县“政府购岗”公开招聘报名表》。

4、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工作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5、报名时所提供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6、报名费50元。

7、考生持身份证于10月2日到清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领取《准考证》,10月3日考试,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只进行笔试,以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参加体检人选,如有放弃者,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1)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

 县公安局特勤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共一张试卷,以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和资格审查情况,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对体检结果有问题者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成绩公示地点见《准考证》。

举报电话:0393- 7229015

(七)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到岗后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考核,因不能胜任工作或其他原因人员有变动时,用人单位要及时向劳务派遣公司和人社局报备。

县公安局特勤由县公安机关负责日常管理训练,县纪委监察委执行看护任务时从此次招聘人员中抽调。

(八)聘用及待遇

1、试用期满,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用人单位考核情况,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一致,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可以续签,可以解聘。

2、“政府购岗”就业人员的档案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工资待遇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核定。

县公安局特勤人员薪酬待遇实行“基本工资+执勤补贴”,执行看护任务时,按照180元/人/天的标准享受执勤补贴。

3、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为就业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咨询电话:0393-7219002

 

 

清丰县“政府购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9日 


2018年清丰县“政府购岗”统计表

附件一:

序号

单位

岗位

代码

人数

年龄要求

身高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1

县公安局

1

21

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170cm以上

大专以上

不限

男性

2

14

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160cm以上

大专以上

不限

女性

3

15

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170cm以上

高中以上

不限

退伍军人

2

县委政法委

4

2

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男170cm以上

女165cm以上

大专以上

播音主持

不限

5

4

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不限

大专以上

法律类

不限

6

4

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不限

大专以上

文秘类

不限

3

县检察院

7

20

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不限

大专以上

不限

分数相同时法律类、文秘类、计算机类优先录用

不限

4

县信访局

8

6

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不限

大专以上

文秘类、法律类、计算机类

男性

合计

86






附件二:

    (一)文秘类:汉语言文学、文秘、秘书学、秘书、文秘与办公自动化、公共关系与文秘、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新闻学、哲学、逻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

(二)法律类:法学、经济学、商法、法律、行政法、知识产权法、律师、经济法律事务。

(三)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技术、办公自动化技术、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信息管理应用软件、多媒体与网络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数据库应用及信息管理、网络系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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